填报单位:广水市气象局 负责人: 填报时间:2025年3 月 28日
序号 | 执法 机构 | 检查 对象 | 检查 内容 | 检查 依据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是否开展联合检查 | |
牵头单位 | 联合单位 | |||||||
1 | 广水市气象局 | 生产储存有烟花爆竹的场所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对每个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不超过1次)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法规】《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条例》(2022年第三次修订)第十四条。 【规章】《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第四条。 | 4-6月 | 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2 | 民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场所 | 4-8月 | ||||||
3 | 石油化工、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等易燃易爆生产和储存场所 | 4-10月 | ||||||
4 | 矿区 | 4-10月 | ||||||
5 | A级旅游景点的相关设施 | 7-8月 | ||||||
6 | 升放气球单位、重点场所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 【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2年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一条。 【规章】《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第二十条第一款。 | 1-12月 |
注:1.执法机构为本部门所属的内设机构、二级单位等;2.检查对象从管理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比例(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检查时间应具体到月或季度;4.检查方式有: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实地检查等;5.“是否开展联合检查”由牵头部门填写,在“牵头单位”栏中填写本机关名称,在“联合单位”栏中填写所有联合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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