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资委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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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随州市政府国资委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随国资函〔2023〕7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严格落实执行好2023年房租减免、缓缴优惠政策,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高新投公司”)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缓公告如下:

一、减免、缓缴对象

承租随州高新投公司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户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落实;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根据房租缴纳实际情况,可采取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确保政策迅速落实到位。

三、办理要求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向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交《2023年房租费减免申请表》,此《申请表》由工作人员“一对一”上门进行发放,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底前。

办理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1、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租合同复印件;

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查询证明材料。

4、租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四、办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7683777731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8627026500

办公地址: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010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个体工商户条例》予以确定。

(二)随州高新投公司保留对本公告及未尽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三)本公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湖北省政策调整的,随州高新投公司有权对本公告进行调整。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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