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扩大群众办事渠道,将在广水市全面开展不动产高频登记事项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广水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申请、网上缴税、网上缴费、颁发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等“全程网办”的业务办理模式。申请人可通过手机APP“鄂汇办”或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如下登记业务:
1.期房预告登记;
2.期房预告及抵押登记;
3.期房抵押预告登记;
4.抵押预告注销;
5.预告的变更;
6.抵押权变更;
7.办理土地不动产证(出让);
8.办理土地不动产证(划拨);
9.房屋抵押;
10.期转现;
11.补办不动产证;
12.补办证明;
13.抵押注销;
14.更名;
15.新房办证(全款已缴税);
16.新房办证(全款);
17.二手房转移登记;
18.夫妻增减名;
19.抵押权转移;
20.新房办证(贷款已缴税);
21.新房办证(贷款)。
二、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和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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