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知识问答
  • 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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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档需要什么材料?

答: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父母离异,处置未成年小孩的房子可否一人到场?

答:如果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由一方抚养,但另一方的监护权并未丧失,因此也应双方同意,共同到场申请,并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4.问:没有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能办理其他登记吗?

答:不能。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问: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了可以补发吗?怎么办?

答:可以补发。登记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后,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补发”字样。

6.问: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依法办理登记?

答: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用权登记;6、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7、土地经营权登记;8、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9、林权登记;10、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用权登记;11、居住权登记;12、地役权登记;13.抵押权登记;14、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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