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广水市税务局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调解中心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统筹协调。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法制股负责人兼任。
(二)调解中心成员单位由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保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组成。
(三)调解中心调解团队由单位公职律师、税务师、法律专业人才、业务能手等组成。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调解中心办公地址为市局机关十楼1010室。办公电话:0722-6261738
三、工作职责
调解中心负责全市税务系统矛盾较大、案情复杂的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和救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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