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和等级,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重视自身信用建设,特编制此指引。
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相结合方式。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标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英文名称为Tax Service Credit,缩写为TSC)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五级,分别是TSC5级、TSC4级、TSC3级、TSC2级和TSC1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标准如下: (一)TSC5级为信用积分400分以上的;(二)TSC4级为信用积分300分以上不满400分的;(三)TSC3级为信用积分200分以上不满300分的;(四)TSC2级为信用积分100分以上不满200分的;(五)TSC1级为信用积分不满100分的。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周期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下一个评价周期重新积分。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如何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级别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查询。
2.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公众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查询。
3.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4.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服务-其他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5.登录楚税通APP-查询中心-公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6.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每月初对公告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7.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登录-悦悦-人工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8.可拨打广水是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咨询热线0722-6261505查询。
五、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共涉及9个一级指标,满分为500分。主要包括上一评价周期信用情况、委托人纳税信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实名办税、业务规模、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人员信用。
1.上一评价周期信用情况(100分)
反映纳税信用得分或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积分情况。第一个评价周期该指标得分为纳税信用得分,以后每个评价周期,该指标得分=上一评价周期期末信用积分*20%。
2.委托人纳税信用(20分)
考察委托人信用状况,激励机构通过依法诚信执业引导委托人依法诚信纳税。指标分值=截至积分时点全部委托人纳税信用得分之和/截至积分时点委托人累计总数×20%。
3.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50分)
反映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评价情况。
4.实名办税(90分)
考察机构实名信息、服务人员实名信息、服务协议信息的报送情况,以及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行政登记等。
5.业务规模(20分)
其中业务结构指标按分类业务占比计算得分,指标分值=(纳税申报代理收入+一般税务咨询收入+专业税务顾问收入+税收策划收入+涉税鉴证收入+纳税情况审查收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收入×50%+其他涉税服务收入×50%)/涉税专业服务总收入×10分
其中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指标按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全省人均涉税专业计算得分。
6.服务质量(120分)
考察机构涉税报告和文书留存备查情况及遵守执业规范情况。
7.业务信息质量(50分)
考察机构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及单独报送一般税务咨询、其他涉税服务业务信息情况。
8.行业自律(30分)
考察机构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受到行业惩戒、设立党组织情况。
9.人员信用(20分)
考察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人均信用积分变动情况,该指标分值=20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人均信用积分变动值/全省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人均信用积分变动值。
六、如何快速提升机构信用积分
1.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准确报送机构(人员)实名信息;
2.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准确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
3.每年3月31日前准确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信息;
4.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在完成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准确报送专项业务报告信息;
5.准确报送一般税务咨询、其他涉税服务业务信息;
6.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规范开具商品编码为涉税专业服务项目的增值税发票;
7.遵守执业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
8.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代理人分会)或其他行业协会,设立党组织。
七、不同信用等级专业服务机构的奖惩措施
1.对达到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下列激励措施:①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对其所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以按照更高的纳税信用级别管理。②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便利化服务。③在税务机关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对达到TSC4级、TSC3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并视信用积分变化,选择性地提供激励措施。
3.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为TSC2级、TSC1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以下措施:①实行分类管理,对其代理的纳税人税务事项予以重点关注。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③向其委托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推送风险提示。④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必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4.对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措施:①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②向其委托方纳税人、委托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③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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