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办)、开发区财政所:
为支持全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25号)、《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号)、《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鄂财农发〔2023〕13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86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拨付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共计3767万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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