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2021-09-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财政局
  • 【字体:

为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局机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机关安全和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促进财政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种类
  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局机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重大火灾突发事故、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安全突发事故、重大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外出大型活动突发事故、外来暴力侵害突发事故、流行传染疾病突发事故等。
  二、局机关应急组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广水市财政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胡文江任组长,党组成员刘书宏、杨健金绍平、杨存林左孝文、胡晓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股,夏军兼任主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审定应急工作方案;决定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审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研究确定应急行动是否结束;其他需要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协助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三、突发事故报告
  财政局突发事故发生或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事发个人或股室应立即向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送事发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等。应急小组在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的同时,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全局干部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本局机关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当事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各股室要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局机关主管领导应对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基本应急程序
  (一)突发群体性事件
  1、局机关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迅速赶到出事现场,首先了解事态,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并迅速将事态报有关部门,请求协助。
  2、在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指示之前,若群众情绪过于激动,行为过激,应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及时疏散围观的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受伤的干部职工及时救治。
  (二)突发性自然灾害
  1、当自然灾害来临时,现场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自然灾害紧急抢险小组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全力救险,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2、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的干部职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干部职工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119、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大火灾突发事故
  1、组织所有干部职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干部职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相关部门。
  2、及时报119、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重大交通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干部职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相关部门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的干部职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干部职工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设备突发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我局的楼道、配电房、机房、机关食堂、自来水管、电线等设备的使用情况,抓好相关工作的人员培训。
  2、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抢救受伤的干部职工,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突发事故
  1、局机关组织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干部职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行署有关部门。
  3、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发现不良分子在机关内实施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果断制止、制服行凶者,同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2、对受伤的干部职工及时组织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突发事故
  1、局机关内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干部职工,应立即将患者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干部职工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干部职工必须经医院诊断消除传染源后才能上班。
  2、局机关发现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对患病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110、120电话请求援助,并将病人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对传染病人所在的办公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同事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行署、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病情的跟踪工作。
  六、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津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预案实施时间为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