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镇级公益性公墓试行价格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1.广水市镇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为:单人墓2600元/座、双人墓3200元/座,以上价格含20年管理维护费和落墓(建穴工料、墓碑、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务收费。
2.公墓管理维护费按照80元/座·年收取。
二、各公益性公墓运营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
三、各公益性公墓优惠减免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确定。
四、各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各运营单位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运营维护费经营收入和成本开支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五、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将根据全市镇级公益性公墓运营情况重新进行成本核算,确定公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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