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08200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广水市发改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2-25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市发改局 市民政局关于对广水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4-12-2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发改局
  • 【字体:

广水市殡葬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制定广水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九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1.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公墓建设项目投资成本相关资料,经综合测算,暂定广水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为:单人墓4900元/座、双人墓6500元/座,以上价格含20年管理维护费及落墓(建穴工料、墓碑、刻字费、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务收费。

2.公墓管理维护费按照100元/座·年收取。

3.公墓使用满20年后续费可按1年、5年、10年收取,由购墓方自愿选择。

二、公益性公墓优惠减免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确定。

三、你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

四、此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暂行一年后,根据公益性公墓运营情况重新进行成本核算,确定收费标准。

五、此批复自2024年12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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