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13、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0、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按照广政办发【2011】39号文件)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签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备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审批、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的推荐工作以及教师、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大学后继续教育、成人自学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组织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申报审批干部任免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水市教育局内设机构9个,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学校基建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基础教育股(职教股)、教育行风建设管理股、法制和学校安全管理股(信访股)、审计监督股。下设事业单位11个,即广水市教育资助中心、广水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广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广水市电化教育馆、广水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广水市教学研究室、广水市教育培训中心、广水市校外活动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4年广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广水市教育局汇总预算、广水市教育局本级预算、广水市第一高级中学预算、广水市第二高级中学预算、广水市第三高级中学预算、广水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湖北省广水市实验高级中学预算、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预算、广水市实验初级中学预算、广水市实验小学预算、广水市八一学校预算、广水市师范附属学校预算、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武胜关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杨寨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李店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太平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骆店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陈巷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长岭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马坪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余店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关庙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蔡河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郝店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吴店镇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中心中学预算、广水市永阳学校预算、广水市第二实验小学预算、广水市幼儿园预算。
其中部门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有:广水市教育局本级、广水市第一高级中学、广水市第二高级中学、广水市第三高级中学、广水市第四高级中学、湖北省广水市实验高级中学、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广水市实验初级中学、广水市实验小学、广水市八一学校、广水市师范附属学校、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武胜关镇中心中学、广水市杨寨镇中心中学、广水市李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太平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骆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陈巷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长岭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马坪镇中心中学、广水市余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关庙镇中心中学、广水市蔡河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郝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吴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永阳学校、广水市第二实验小学、广水市幼儿园共计31家;部门所属未独立核算单位有:广水市教育资助中心、广水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广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广水市电化教育馆、广水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广水市教学研究室、广水市教育培训中心、广水市校外活动中心,共计11家,一并纳入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
从单位人员情况看,2024年本单位现有编制6013名,实有5804人,其中:在编在职5493名(公务员18名,事业人员5475人),离休人员7名,经费自理人员304名,在校义务教育学生76124名,在校高中学生9210人,在校中职学生人数5132人。
第二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教育局2024年收入总预算11438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791.74万元,上年结转95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59.36万元,同比下降6.73%,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84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统一不纳入年初预算,年中作为调整预算增加本年度预算,如果都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实际增加6924.6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3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102万元;单位资金收入2314.34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741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2179.83万元。
(二)广水市教育局2024年支出总预算11438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59.36万元,同比下降6.73%,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84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统一不纳入年初预算,年中作为调整预算增加本年度预算,如果都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实际增加6924.6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4791.74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9590.4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478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5102万元;单位资金支出2179.83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09232.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2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184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42.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基本支出97653.66万元(其中人员类91683.63万元、运转类5970.03万元);项目支出7132.31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4785.96万元,较上年减少3506.77万元,同比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84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统一不纳入年初预算,年中作为调整预算增加本年度预算,如果都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实际增加11677.2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679.96万元。
1.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3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1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785.96万元,较上年减少3506.77万元,同比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84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统一不纳入年初预算,年中作为调整预算增加本年度预算,如果都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实际增加11677.2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679.96万元。
1. 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993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3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广水市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85.96万元,较上年减少3506.77万元,同比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84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统一不纳入年初预算,年中作为调整预算增加本年度预算,如果都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实际增加11677.2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679.9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973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支出88520.31万元,公用经费安排支出4412.87万元,项目经费安排支出4442.2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741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支出3163.32万元,公用经费安排支出1557.16万元,项目经费安排支出2690.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993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3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以空表列示。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预算数为18.12万元,较上年减少35.04万元,同比下降65.91%,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本级资金无法编制“三公”预算,各学校都是用公用经费的省级资金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此预算要在转移支付资金实际下达时一并下达“三公”经费预算。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八一学校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是用省级公用经费编制,目前该项经费没有下达;公务接待费18.12万元,较上年减少35.04万元,同比下降65.91%,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本级资金无法编制“三公”预算,各学校都是用公用经费的省级资金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此预算要在转移支付资金实际下达时一并下达“三公”经费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2024年,广水市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550.61万元,较上年减少280.43万元,同比下降9.91%,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于人员退休的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减少,同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XX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550.6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521.61万元。其中:办公费99万元;印刷费79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55.68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309.73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9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广水市教育局政府采购总预算247.43万元。其中:
面向中小企业0万元,总采购量同比下降100%,面向小微企业247.43万元,总采购量同比下降96.5%。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43万元,较上年减少1801.69万元,同比下降87.93%,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只包含本级资金编制的预算,不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8556.2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只包含本级资金编制的预算,不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教育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服务预算项目。
九、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广水市教育局年初资产总额为76656.58万元。总体情况为流动资产3771.88万元,较上年减少322.57万元,同比下降7.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学校加大了支付力度,单位支出造成流动资产的减少;固定资产原值123223.8万元,较上年增加8304.77万元,同比增加7.23%,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学校的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到固定资产以及购买的固定资产入账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1519249平方米,价值88331.37万元;车辆4辆,价值64.96万元。
十,其他事项说明
非税收入预算中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和课后延时服务费收入5214万元,考试考务费460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69万元,捐赠收入80万元,高中学费收入386万元,中职学费收入6300万元,共计13109万元。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四个目标进行2024年教育整体目标设置。分别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几个方面进行一级指标设置,通过在三级指标中设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校舍维修、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储备、信息化建设等指标,从而反映教育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有四个,分别为:(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4)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年度目标有四个,分别为:(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4)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2、长期目标
(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幼儿人数≥11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幼儿人数确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9910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8197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前幼儿在园人数确定。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00元/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幼儿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适龄儿童入园率≥85%,依据广水市历年幼儿入园实际情况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入园对象满意率≥95%;幼儿园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72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665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人数确定。校舍维修面积=40806平方米,改建修复围墙长度=1524米,依据2024年校舍维修工作计划确定维修面积。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720元/年、初中=94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校舍维修单价在400元-1000元/平方米之间,依据广水市市场行情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98%,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义务教育学生比重≤5%根据2024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1900人次,其中:高中助学金资助人数≥1900人,高中免学费资助人数≥16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高中教育公用经费人数=921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高中资助标准=2000元/生,重点高中免学费标准=1800元/生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126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7:3,根据上级文中考招生文件确定指标值。高中公用经费受益学校数=5所,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4)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4900人,其中:中职免学费全年资助人数≥4900人,中职助学金全年资助人数≥63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中职免学费人数=490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职教育人数确定。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中职免学费标准=2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免学费对象满意率≥95%。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3、年度目标
(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幼儿人数≥11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幼儿人数确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9910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8197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前幼儿在园人数确定。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00元/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幼儿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适龄儿童入园率≥85%,依据广水市历年幼儿入园实际情况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入园对象满意率≥95%;幼儿园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72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665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人数确定。校舍维修面积=40806平方米,改建修复围墙长度=1524米,依据2024年校舍维修工作计划确定维修面积。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720元/年、初中=94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校舍维修单价在400元-1000元/平方米之间,依据广水市市场行情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98%,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义务教育学生比重≤5%根据2024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1900人次,其中:高中助学金资助人数≥1900人,高中免学费资助人数≥16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高中教育公用经费人数=921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高中资助标准=2000元/生,重点高中免学费标准=1800元/生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126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7:3,根据上级文中考招生文件确定指标值。高中公用经费受益学校数=5所,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4)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4900人,其中:中职免学费全年资助人数≥4900人,中职助学金全年资助人数≥63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中职免学费人数=490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职教育人数确定。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中职免学费标准=2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免学费对象满意率≥95%。依据教育局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广水市教育局本级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15个,具体为:2024年度机关办公设备更新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度教学质量监测支出项目、2024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保障经费支出项目、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支出项目、2024年学前教育资助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高中教育免学费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中职教育学生资助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中职免学费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普通高中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退休教师生活补助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免费教科书预算支出项目、2024年校车安全预算支出项目。
(一)2024年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财教规[2017]7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脱贫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明电【2016】1号。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补贴。助学金分学期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家长银行卡。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797.5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98.75万元,本级财政资金398.75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完成4100名小学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3100名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标准小学困难寄宿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困难寄宿生1250元/生/学年,其中本级配套小学困难非寄宿生500元/生/学年、初中困难非寄宿生625元/生/学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人数=7200人,依据2024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小学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学年、初中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25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二)2024年学前教育资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学前教育资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财教规[2017]7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脱贫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明电【2016】1号。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补贴。助学金分学期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家长银行卡。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11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6万元,本级财政资金44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完成1100名学前教育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其中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40%。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学前困难生资助人数=1100人,依据2024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学前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幼儿辍学率=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三)2024年中职助学金资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中职助学金资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财教规[2017]7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脱贫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明电【2016】1号。中职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补贴。助学金分学期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家长银行卡。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12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0.8万元,本级财政资金25.2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完成630名中职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其中根据文件规定,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20%。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中职困难学生资助人数=630人,依据2024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中职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四)2024年高中免学费资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高中免学费资助补助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225号)。 高中免学费,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学校免收。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26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8.8万元,本级财政资金52.2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完成500名普通高中困难学生的免学费资助工作和1100名重点高中困难学生的免学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免学费标准普通高中1260元/生/学年,重点高中1800元/生/学年,其中本级财政配套比例为20%。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高中免学费人数=1600人,依据2023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重点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1800元/人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126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五)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项目支出
1、“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2019年3月1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骰干教师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广水市教育局根据文件要求,制定遴选方案,确定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要求各镇办制定相应的遴选方案及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选拔评选528人为省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并向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30年以上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倾斜。同时,广水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省人民政府文件要求落实市级配套资金,随工资发放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生活补助,以后每三年为一个评选周期。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484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2万元,本级财政资金242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3-2025年广水市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评选671人,省财政厅共下拨广水市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经费726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省财政、市财政各300元),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含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于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人数=671人,依据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指标确定。补助发放准确率=100%,补助发放及时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标准=7200元/人/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满意度指标:项目学校教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六)2024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71号)。公用经费年初根据上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生人数按标准预算到17个乡镇中心中学、6个市直中小学校,5个民办学校,再由中心中学拨付到辖区内中心学校。保证全市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各项机能得到正常运行,义务教育持续、健康、规范、科学发展。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7194.4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6336.93万元,本级财政预算857.5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义务教育学校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有力,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有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培训有效开展,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76124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设定指标。资金拨付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初中公用经费标准=940元/人学年、小学公用经费标准=720元/人学年。特殊学校经费标准=6000元/人学年、寄宿生经费标准=3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益教师人数=4461人,受益学校数=98所,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确定指标值。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师生、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六)2024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2019]11号),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鄂教财[2017]13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35号),公用经费年初根据上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生人数按标准预算到17个镇办中心中学、4个市直幼儿园,再由中心中学拨付到辖区内幼儿园。保证全市各幼儿园正常运转,幼儿教育教学秩序和各项机能得到正常运行,学前教育持续、健康、规范、科学发展。2023年安排预算资金810.0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810.09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幼儿园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日常运转保障有力,幼教水平不断提升;有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培训有效开展,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幼教质量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9910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8197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前幼儿在园人数确定。资金拨付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公办幼儿园学前公用经费标准=500元/人学年,民办普惠幼儿园学前公用经费标准=2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益教师人数=1970人,受益学校数=153所,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确定指标值。幼儿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师生、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七)2024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35号),公用经费年初根据上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生人数按标准预算到5所普通高中。保证全市普通高中正常运转,高中教育教学秩序和各项机能得到正常运行,高中教育持续、健康、规范、科学发展。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92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921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普通高中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有力,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有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培训有效开展,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高中学校学生人数=9210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设定指标。资金拨付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高中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益教师人数=911人,受益学校数=5所,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确定指标值。高中学校正常运转率=10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
满意度指标:师生、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八)中职免学费资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广水市中职免学费资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225号)。中职免学费,对广水市内2所中职学校学生全覆盖,每学期开学免收2000元/人。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98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4万元,本级财政资金196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完成4900名中职困难学生的免学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免学费标准2000元/生/学年,其中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20%。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中职免学费人数=4900人,依据2024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中职免学费资助标准=20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九)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退养民师退养费与公办退休中小学教师退休金增长联动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教师[2012]26号)。每人每月生活补助在2160元以上。并且随公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工资联动增加,项目实施逐年提高了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补助,使他们老有所养,无后顾之忧。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545.0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本级财政资金500.07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时足额发放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补助,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保障退养民办教师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退养民师人数=115人,依据2023年底退养民师生存状况设定此指标。生活补助拨付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退养民师补助标准≥2160元/人月。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退养民师补助的实施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依据省政府文件确定指标。
满意度指标:退养民师满意度≥98%,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十)免费教科书预算项目支出
1、“2024年免费教科书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以及广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人数及课本单价核算设立此项目。2024年安排预算资金996.8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96.81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采购学生课本76124套,使用资金996.81万元,做到人手一套。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义务教育学生人数=76124人,依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确定此指标。产品合格率=100%,依据国家教科书采购标准设置此指标。采购总价≤996.81万元。依据义务教育学生人数及教科书成套价格测算。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98%,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2024年广水市教育督导工作保障经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2024年广水市高中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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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水市学前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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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水市义务退养民师生活补助经费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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