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水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 第22201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9-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科技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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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龙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电商发展及优化物流服务的提案”我局收悉。我局对你们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会办意见,认为你们的建议有利于推进广水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升快递物流的服务能力,体现了政协委员对社会事业的重视和关爱,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宣传奖励政策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2023年度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水市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向电子商务企业宣传奖励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电子商务企业做好2022年-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助推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一)随州市支持政策

《关于申报2018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随商发[2018]41号)规定:“此次支持按以奖代补方式进行,以网上后台销售数据为依据,分三档进行奖励”分别按照“凡地产品年网销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规模进行奖励。2018年、2019年,我市申报符合条件企业15家,获得支持资金143万元。

(二)广水市支持政策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广办发电[2022]3号)“第九条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广办发电[2022]3号)“第十一条 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对电子商务企业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50万元以上、增幅达到20%的,按当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给予补贴。”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2022]3号)“第六条 支持完善农业产业流通体系。对自建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年销售本地鲜活农产品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年销售额0.5%给予奖励,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根据文件精神,请相关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政策,做大做强做优产业,关注市科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情况,按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二、着力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一是结合2022-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改造升级电商便民服务站点,引导邮政、供销电商服务网点提质升级,方便农民网上购物和农村土特产品网上销售。

二是谋划好广水市2022-2025年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随州市政策支持,重点加强电商企业产地仓储、物流配送集散中心建设,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民间资本投资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

三、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一是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提高操作技能,为乡村振兴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市科技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电商创业技能培训等,年计划培训300人次以上,重点免费培训农村经营主体、涉农企业、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培训对象,有效提升他们的电商创业技能,通过电商增收致富。

二是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公开电商人才培训资料,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户外显示屏、新春招聘会、人社系统政策宣传暨业务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有效宣传,扩大电商人才培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加快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行业协调发展

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快递物流企业的管理工作,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对于快递物流市场的监管,联合市科技经信局(商务局)定期组织召开快递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需求,解决电商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快递物流问题,避免出现市场垄断和发货不及时等问题,助力电子商务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目前各级政府支持电商产业发展政策,是结合国家和地方支农、支工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出台的。对电商运营过程中的物流配送、成本费用补贴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支持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电商政策家喻户晓,惠及电商产业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如实反映电商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电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5月23日

主管领导:  邢大舜             联系电话:  6251826        

经 办 人:  赵  杰            联系电话:  6232127      

邮政编码:  4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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