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 发布时间:2023-08-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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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克艳(先生/女士):

2023年06月26日,您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途径反映如下问题(信息系统编号LF421300202306265723):来访反映:其是广水办事处南山村七组村民,其称南山村集体山地未经村民同意,其村集体资源被贵州煤设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坏。诉求与理由是: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并公开全部费用清单,停止施工赔付造成的全部损失。针对上述信访事项,我们于20237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贵州煤设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广水办事处南山村六猪咀和李店镇姚店村母猪咀两处山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情况下,擅自安排挖机施工修建便道破坏林地,以方便该公司勘探项目的实施进行,经广水市信达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勘查确认:贵州煤设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南山村六猪咀、李店镇姚店村母猪咀两处山场破坏林地总面积3077平方米,其中1号小班破坏前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林地面积1338平方米,主要树种为其他软阔;2号小班破坏前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地类为其他林地(宜林地),林地面积1739平方米,主要树种为阔叶混。根据调查结果,对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1.责令贵州煤设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31日前在原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水市人民政府或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复查申请。

经办(联系)人:陈永涛、严云民联系电话:6232135

广水市林业局

2023年0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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