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02494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广水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广林字〔2024〕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1-15
编辑
审核
广水闵家旺
​关于开展“网盾行动2024”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1-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林业局
  •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禁止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兹定于2024年11月15日12月31日组织开展代号为“网盾行动2024”的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网盾行动2024年”方案。



广水市林业局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广水市政法委

广水市网信办    广水市公安局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水市邮政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网盾行动2024”方案


为合力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活动,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广水市林业局、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广水市政法委、广水市网信办、广水市公安局、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水市邮政管理局定于2024年11月15日12月31日组织开展代号为“网盾行动2024年”的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要求

——坚持部门协作,群防群治。健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网络执法合力;鼓励公众举报、抵制、制止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线上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实施全面监管;对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寄递、进出口野生动物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坚持打防结合,注重预防。督促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论坛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以及寄递企业建章立制,加强对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信息和线索的搜集,主动防范违法行为发生;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向相关企业和个体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任务

(一)通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线上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非法寄递、进出口野生动物活动。

(二)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以及寄递企业依法全面监管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禁用猎具的信息,认真查验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采集证、经营利用许可证、人工繁育许可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专用标识或者批准文件等合法来源证明,主动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通过宣传行动成果,特别是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三、打击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线上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用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或者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二)重点打击或者整治对象。从事线上非法出售、购买或者非法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活动以及发布相关违法活动广告的商(用)户。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或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论坛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为线上非法出售、购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寄递服务的寄递企业。

四、职责分工

林业部门:牵头开展联合行动,组织开展对网上非法陆生野生动物和分工管理的野生植物贸易和禁用猎具的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采集)、出售、购买运输、寄递、食用、利用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管理的野生植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贸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采集)、出售、购买、运输、寄递、食用及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管理的野生植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贸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党委政法委:将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作为平安广水建设重要内容,推进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

网信部门:配合做好网上相关负面信息监测处置,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网上非法野生动物广告、交易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监测工作,依法依清理整顿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场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及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出售、收购野生植物行为,依法查处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

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落实邮件快件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寄递管控,严防违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敬佩紧迫性,认真开展联合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惩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深挖非法行为源头,铲除非法行为的生存根基。

(二)发挥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能。要充分发挥防范、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非法贸易、非法寄递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地区间、部门间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员和“雪亮工程”等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处置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要通过联合发布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向市场交易场所(平台)、商户(网店)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向公众宣传保护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氛围。

请各部门将本地区联合行动报告和《网盾行动2024成果表》(详见附件),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广水市林业局。重大事件和重特大案件随时报告。

联系人:广水市林业局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张清华

话:0722-6232135 0722-6885925

址:广水市应山平洑路林业局

箱:zqh8@21cn.com

表:网盾行动2024成果表

抄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市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广水市林业局办公室2024年11月15日印发

附表:

网盾行动2024成果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监督检查情况

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

处理违法人员

收缴情况

出动执法车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监督检查互联网和寄递企业(家)

监督检  查商(用)(家)

查办案件总数(起)

其中刑事案件(起)

打掉犯罪团伙(个)

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人)

野生动物(只、头、尾)

野生植物(株、棵)

野生动物制品(件、千克)

野生植物制品(件、千克)

非法猎具(个、张、台)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罚款和罚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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