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林场、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各镇办林业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工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广水市2025年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执行。
广水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0日
广水市2025年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方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天然林公益林资金到县情况,2025年的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自7月份启动,10月底前资金拨付完毕。检查验收年度时间段为上年度的6月份至当年6月份。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的检查验收工作,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面积验收。
由天保股在数据库中对上年度面积与本年度面积和区划位置进行比对,并在验收单上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和提供审核资料,最后逐一导出图纸,做到库(数据库)、图(位置区划图)、表(调整审核表)、单(检查验收单)、账(资金兑现表)、书(管护合同)、册(年度档案整理成册)一一对应,完全一致。
二、林权验收。
根据《广水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天然林公益林管理的通知》(广林字﹝2021﹞16号)文件要求,凡资金兑现到个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林权证明,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上要有“用于2025年度天然林(公益林)兑现”字样,并加盖村或镇办林业管理机构公章。
三、资源验收。
资源管护情况,以各业务股室(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和现场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检查验收专班对上年度因资源管护核减兑现面积情况进行复查,凡未整改合格或未查处结案的,本年度依然核减。
2.资源股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度5月底前森林督查涉及天然林公益林矢量数据(SHP文档),涉及天然林公益林立案、结案和案件移送(移送回执复印件上盖公章)等情况。
3.行政审批股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省级以上重点基础项目建设涉及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红线图(SHP文档)及行政审批许可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4.防火办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森林火灾涉及天然林公益林矢量数据(SHP文档)。
5.林调队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涉及天然林公益林勘测矢量数据(SHP文档)及勘测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
6.二个森林资源管护站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本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涉及天然林公益林具体情况(林调队出具勘测报告的除外)。
以上数据资料实行“零报制”,并作为年度档案整理成册归档。报表样式由天保股统一制定,各股室(单位)于6月30日前提供。
检查验收专班,根据上述提供的数据,以天然林、公益林小班为基本单元,凡割脂、乱占、滥采乱挖、偷砍盗伐、火灾、病虫防治等原因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扣除相应的破坏面积;如果小班合格面积低于80%(含)的,则整个小班面积视为不合格;如果合格面积低于该业主总面积的80%(含),则该业主年度上报面积均不合格。
涉嫌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案后再按照检查合格面积兑现。如果超过当年资金兑现时间还未查处结案的,其兑现资金市政府将整合统筹使用。
四、档案验收。
(一)镇级档案验收内容:
1、2025年管护员选聘及管护协议资料:管护员选聘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村级公示、村级申请、镇级公示、镇级批复。
2、2024年天然林、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及佐证资料:资金到村财政凭证、村级资金财政报账明细。
(二)村级档案验收内容:
1、管护标牌设置。在天然林或公益林分布集中连片区域主要路口醒目位置设立混凝土砖墙结构或钢架永久性管护标牌,标明面积、四至范围、林权人、管护责任人和保护要求等内容。原则上按每名管护人员管护范围设置1块标牌,但每个村至少要保证设置1块标牌;项目业主为个人(公司)的,1500亩以上的要设置1块标牌。验收时现场查看,也可要求提供标牌图片,图片要清晰,内容要准确。凡未按要求设置标牌的,核减验收面积的5%(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5%)。
2、管护协议签订。村集体、国有林场、法人公司要明确管护员,每名管护员管护面积不得超过5000亩(不含),不足5000亩的按5000亩明确管护员,明确管护员后要与其签订管护协议;业主为个人的,如聘请管护人员,也要按要求落实。未签或未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的,核减验收面积的5%(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5%)。
3、巡山记录情况。所有村集体、国有林场、法人公司和个人1500亩以上的,都要如实填写巡山记录,巡山每周不得低于5次,每月不得低于20次。在巡山记录中要完整填写日期、天气、巡护人员姓名、巡护路线、巡护过程中发生的人和事及走访、询问群众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及巡护结果。在记录中只记“巡山”“一切正常”“平安无事”等均视为记录不全。可每名管护员填写一本巡山记录,也可以多名管护员共写一本巡山记录(如果多名管护员共同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下的)。不按要求次数巡山、管护记录本不够或巡山记录不全的,核减验收面积的10%(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10%)。
4、考勤记载情况。村集体和国有林场要对管护员进行考勤如实记载,考勤记载应与管护员的巡山记录一一对应,未进行考勤记载或记载不实,或没有一一对应的,核减验收面积的5%(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5%)。
5、资金拨付情况。与财政部门联合查看上年度资金是否如实全额拨付到位,是否有截留、滞留、挪用、违规抵扣,或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是否有专用台账,资金使用合同,会议纪要、资金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佐证资料,如有上述问题的,将向财政部门建议年度兑现资金暂停,待整改合格后兑现。如果超过当年资金兑现时间还未整改完毕的,其暂停的兑现资金市政府将整合统筹使用。
五、有关要求。
1、关于项目兑现标准。局计财股根据年度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资金使用有关政策要求,负责测算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年度兑现标准。
2、关于兑现面积核减。因资源管护核减兑现面积的,提供数据资料的股室(单位)要对数据资料仔细审查,并留档备查;因档案建设核减兑现面积的,检查验收专班要做好佐证资料的收集工作。
3、关于检查验收纪律。提供数据资料的股室(单位)要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果因资料提供不实、不全,导致该核减而没有核减的,造成森林资源管护不到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检查验收专班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沟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违纪,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验收质量。
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兑现,以促森林资源管护质量提升,在核减兑现面积时,既要以事实为依据,又要合情合理;既要敢作敢为,又要慎之又慎。对因森林资源破坏而核减的兑现面积,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必要时检查验收专班可提请局安排林调队勘测复核。
附件:1、2025年股室(单位)数据、文书提供汇总表
2、2025年度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单(式样)
附1:2025年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股室(单位)数据、文书提供汇总表
数据、文书提供单位(公章):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提供人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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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国有林场、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各镇办林业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工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广水市2025年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执行。
广水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0日
广水市2025年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方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天然林公益林资金到县情况,2025年的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自7月份启动,10月底前资金拨付完毕。检查验收年度时间段为上年度的6月份至当年6月份。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的检查验收工作,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面积验收。
由天保股在数据库中对上年度面积与本年度面积和区划位置进行比对,并在验收单上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和提供审核资料,最后逐一导出图纸,做到库(数据库)、图(位置区划图)、表(调整审核表)、单(检查验收单)、账(资金兑现表)、书(管护合同)、册(年度档案整理成册)一一对应,完全一致。
二、林权验收。
根据《广水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天然林公益林管理的通知》(广林字﹝2021﹞16号)文件要求,凡资金兑现到个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林权证明,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上要有“用于2025年度天然林(公益林)兑现”字样,并加盖村或镇办林业管理机构公章。
三、资源验收。
资源管护情况,以各业务股室(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和现场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检查验收专班对上年度因资源管护核减兑现面积情况进行复查,凡未整改合格或未查处结案的,本年度依然核减。
2.资源股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度5月底前森林督查涉及天然林公益林矢量数据(SHP文档),涉及天然林公益林立案、结案和案件移送(移送回执复印件上盖公章)情况。
3.行政审批股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省级以上重点基础项目建设涉及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红线图(SHP文档)及行政审批许可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4.防火办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森林火灾涉及天然林公益林矢量数据(SHP文档)。
5.林调队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涉及天然林公益林勘测矢量数据(SHP文档)及勘测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
6.二个森林资源管护站提供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底前本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涉及天然林公益林具体情况(林调队出具勘测报告的除外)。
以上数据资料实行“零报制”,并作为年度档案整理成册归档。报表样式由天保股统一制定,各股室(单位)于6月30日前提供。
检查验收专班,根据上述提供的数据,以天然林、公益林小班为基本单元,凡割脂、乱占、滥采乱挖、偷砍盗伐、火灾、病虫防治等原因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扣除相应的破坏面积;如果小班合格面积低于80%(含)的,则整个小班面积视为不合格;如果合格面积低于该业主总面积的80%(含),则该业主年度上报面积均不合格。
涉嫌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案后再按照检查合格面积兑现。如果超过当年资金兑现时间还未查处结案的,其兑现资金市政府将整合统筹使用。
四、档案验收。
(一)镇级档案验收内容:
1、2025年管护员选聘及管护协议资料:管护员选聘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村级公示、村级申请、镇级公示、镇级批复。
2、2024年天然林、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及佐证资料:资金到村财政凭证、村级资金财政报账明细。
(二)村级档案验收内容:
1、管护标牌设置。在天然林或公益林分布集中连片区域主要路口醒目位置设立混凝土砖墙结构或钢架永久性管护标牌,标明面积、四至范围、林权人、管护责任人和保护要求等内容。原则上按每名管护人员管护范围设置1块标牌,但每个村至少要保证设置1块标牌;项目业主为个人(公司)的,1500亩以上的要设置1块标牌。验收时现场查看,也可要求提供标牌图片,图片要清晰,内容要准确。凡未按要求设置标牌的,核减验收面积的5%(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5%)。
2、管护协议签订。村集体、国有林场、法人公司要明确管护员,每名管护员管护面积不得超过5000亩(不含),不足5000亩的按5000亩明确管护员,明确管护员后要与其签订管护协议;业主为个人的,如聘请管护人员,也要按要求落实。未签或未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的,核减验收面积的5%(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5%)。
3、巡山记录情况。所有村集体、国有林场、法人公司和个人1500亩以上的,都要如实填写巡山记录,巡山每周不得低于5次,每月不得低于20次。在巡山记录中要完整填写日期、天气、巡护人员姓名、巡护路线、巡护过程中发生的人和事及走访、询问群众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及巡护结果。在记录中只记“巡山”“一切正常”“平安无事”等均视为记录不全。可每名管护员填写一本巡山记录,也可以多名管护员共写一本巡山记录(如果多名管护员共同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下的)。不按要求次数巡山、管护记录本不够或巡山记录不全的,核减验收面积的10%(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10%)。
4、考勤记载情况。村集体和国有林场要对管护员进行考勤如实记载,考勤记载应与管护员的巡山记录一一对应,未进行考勤记载或记载不实,或没有一一对应的,核减验收面积的5%(同时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各核减5%)。
5、资金拨付情况。与财政部门联合查看上年度资金是否如实全额拨付到位,是否有截留、滞留、挪用、违规抵扣,或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是否有专用台账,资金使用合同,会议纪要、资金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佐证资料,如有上述问题的,将向财政部门建议年度兑现资金暂停,待整改合格后兑现。如果超过当年资金兑现时间还未整改完毕的,其暂停的兑现资金市政府将整合统筹使用。
五、有关要求。
1、关于项目兑现标准。局计财股根据年度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资金使用有关政策要求,负责测算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年度兑现标准。
2、关于兑现面积核减。因资源管护核减兑现面积的,提供数据资料的股室(单位)要对数据资料仔细审查,并留档备查;因档案建设核减兑现面积的,检查验收专班要做好佐证资料的收集工作。
3、关于检查验收纪律。提供数据资料的股室(单位)要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果因资料提供不实、不全,导致该核减而没有核减的,造成森林资源管护不到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检查验收专班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沟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违纪,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验收质量。
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兑现,以促森林资源管护质量提升,在核减兑现面积时,既要以事实为依据,又要合情合理;既要敢作敢为,又要慎之又慎。对因森林资源破坏而核减的兑现面积,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必要时检查验收专班可提请局安排林调队勘测复核。
附件:1、2025年股室(单位)数据、文书提供汇总表
2、2025年度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单(式样)
附件1:2025年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股室(单位)数据、文书提供汇总表
数据、文书提供单位(公章):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提供人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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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附件2
2025年度天然林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单 | ||||||||
. 镇 村 业主 | ||||||||
工程名称 | 天然林(亩) | 公益林(亩) | 备注 | |||||
国家级 | 省级 | |||||||
面积验收 | 上年度上报面积 | |||||||
本年度上报面积 | ||||||||
区划坐标是否 | ||||||||
人个林权验 收 | 林权证号 | 林权人及面积(共有的标明共几人) | 林权所在镇办 | 林权所在村 | ||||
资源验收 | 本年度各股室数据比对后资源核减面积 | |||||||
档案验收 | 管护标牌核减面积 | |||||||
管护协议核减面积 | ||||||||
巡山记录核减面积 | ||||||||
考勤记载核减面积 | ||||||||
核减面积合计 | ||||||||
核减后兑现面积 | ||||||||
兑现标准(元/亩/年) | ||||||||
核减后兑现资金(元) | ||||||||
镇办检查人员(林业、财政)签字: 年 月 日 | 市级检查专班人员(林业、财政)签字: 年 月 日 | |||||||
林业局业务股室审查(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市林业局审核(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单有涂改痕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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