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预算
  • 发布时间:2026-02-13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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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五)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一○)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广水市民政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二)内设机构1个,分别为:广水市民政局。

(三)下设部门(单位)8个,分别为:社会福利院、广水市殡仪服务中心、广水市救助站、阳光福利院、应山办事处福利院、广水市救助中心、马坪福利院、婚姻登记处。

(四)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2026年广水市民政局预算由0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0家,即:

2.无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

(二)2026年广水市民政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37人。

1.核定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49名。

2.实有人员137人,其中:在职在编62人;离休0人;退休70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5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pdf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收入总预算20601.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66.6万元,上年结转223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39.67万元,同比增加209.2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农村城市低保、农村城市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补助资金预算,所以预算有所增加。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0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86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332.96万元。

(二)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支出总预算2060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13939.67万元,同比增加209.2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农村城市低保、农村城市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补助资金预算,所以预算有所增加。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8366.6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234.82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4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6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332.96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共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3万元;农林水支出12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其他支出866.96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1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4.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68.35万元;资本性支出1005.11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875.06万元;运转类支出210.93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9515.43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268.4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31.71万元,同比增加205.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农村城市低保、农村城市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补助资金预算,所以预算有所增加。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6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68.4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31.71万元,同比增加205.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农村城市低保、农村城市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补助资金预算,所以预算有所增加。

1.财政拨款支出:一共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3万元;农林水支出12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其他支出866.96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0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629.38万元,同比增加414.3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农村城市低保、农村城市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补助资金预算,所以预算有所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183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5.06万元,运转经费64.78万元,项目支出17426.7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10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103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共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3万元;农林水支出12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4.46万元,较上年减少70.25万元,同比减少6.99%,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编制数随之下降。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875.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5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2.75万元;资本性支出6.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5.2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变化。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上年及本年度无此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较上年增加5.29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5.29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66.96万元,较上年减少1997.67万元,同比减少69.74%,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数减少,预算结转资金减少。

1.按支出来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66.96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分:其他支出866.96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3.91万元,同比增加172.62%,主要原因是:今年按实际支出需要增加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9.54万元。

其中:办公费3.56万元;印刷费0.53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5.6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维修(护)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6.16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政府采购总预算51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0.7万元,同比减少14.86%,主要原因是:本期依据实际需求减少采购预算。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1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0.7万元,同比减少14.86%,主要原因是:本期依据实际需求减少采购预算;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上年及本年度无此预算。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4.54万元,较上年减少105.71万元,同比减少17.32%,主要原因是:本期依据实际需求减少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上年及本年度无此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1万元,较上年增加15.01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依据最新规定增加印刷服务类采购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0042.52万元,较上年增加374.03万元,同比增加3.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殡葬改革项目经费,结余资金有所增加,新增固定资产。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333.01万元,较上年增加159.83万元,同比增加9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殡葬改革项目经费,结余资金有所增加;固定资产9709.51万元,较上年增加214.2万元,同比增加2.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增固定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8264.52平方米,价值5480万元;土地112571.5平方米,价值962.3万元;车辆9辆,价值129.3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40.6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897.17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优化基层治理格局;提升民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年度目标为聚焦群众期盼,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亮点纷呈;坚持以民为本,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

(二)长期目标: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优化基层治理格局;提升民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助力儿童生活学习≥450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市低保发放人数≥15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农村特困供养预计发放人数≥48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享受惠民殡葬人数≥5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棺木回收数量≥1500副,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流浪乞讨救助人数≥3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孤儿助学人数23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人数≥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2026年适老化改造户数≥36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张数≥50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幸福食堂补贴个数≥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逐步扩大,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健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供给扩大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兜底线、救急难”效果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残疾人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效维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困难群体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帮扶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组织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孤儿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服务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困难群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三)年度目标:聚焦群众期盼,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亮点纷呈;坚持以民为本,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助力儿童生活学习≥450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市低保发放人数≥15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农村特困供养预计发放人数≥48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享受惠民殡葬人数≥5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棺木回收数量≥1500副,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流浪乞讨救助人数≥3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孤儿助学人数23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人数≥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2026年适老化改造户数≥36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张数≥50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幸福食堂补贴个数≥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逐步扩大,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健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供给扩大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兜底线、救急难”效果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残疾人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效维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困难群体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帮扶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组织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孤儿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服务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困难群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广水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

1.主要内容是: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人/月,护理补贴100元/人/月。2026年预算安排1250万元,其中: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保障残疾人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生活补贴发放人数≥9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护理补贴发放人数≥13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资金发放时间当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残疾人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帮扶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申报表.pdf

(二)“孤儿生活补助项目”

1.主要内容是: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费。2026年预算安排861万元,其中:86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当年学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成效。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助力儿童生活学习≥450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儿童生活费发放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儿童福利领域全年工作任务12月底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儿童生活费发放12月底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效维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促进社会加强对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儿童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孤儿生活补助 项目申报表.pdf

(三)“临时救助项目”

1.主要内容是:每月发放800元/人次的困难群众救助。2026年预算安排73万元,其中:7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为困难人员纾困解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预计救助人次≥60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救助对象资金发放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资金发放时间申报成功后1个月内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困难群体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临时救助项目申报表.pdf

(四)“城市低保项目”

1.主要内容是:每月发放470元/人次城市低保补助。2026年预算安排640万元,其中:6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城市低保救助政策,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城市低保发放人数≥15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资金发放时间当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城市低保项目申报表.pdf

(五)“农村低保项目”

1.主要内容是:每月发放400元/人次农村低保补助。2026年预算安排5514万元,其中:55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农村低保救助政策,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低保发放人数≥190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资金发放时间当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农村低保项目申报表.pdf

(六)“城市特困供养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每月发放1800元/人次城市特困供养金。2026年预算安排232万元,其中:23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城市特困救助政策,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城市特困供养预计发放人数≥16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资金发放时间当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城市特困供养金项目申报表.pdf

(七)“农村特困供养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每月发放1600元/人次城市特困供养金。2026年预算安排6012万元,其中:601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农村特困救助政策,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特困供养预计发放人数≥48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资金发放时间当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农村特困供养金项目申报表.pdf

(八)“惠民殡葬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具有广水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广水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进行遗体火化的人员,免除五项基本丧葬费用和生态安葬奖励。市政府九届七十七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按7‰死亡率计算,全市预计死亡5000人左右,死亡人员中按60%有棺木计算,预计回收、抵扣棺木3000副,约需资金300万元。2026年预算安排765万元,其中:76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实施全域火葬政策。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惠民殡葬人数≥5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棺木回收数量≥1500副,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棺木回收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惠民殡葬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及时兑付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限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惠民殡葬政策项目申报表.pdf

(九)“殡葬改革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招聘7名辅警(6人轮岗上岗值班,1人备勤),按现行辅警待遇,每年需支付工资420000元(7人x60000元/人)、保险费用126000元(7人x18000元/人)、四季服装费30100元(7人x4300/人)、装备费4760元(7人x680元/人)计580860元。此外,还需配备警务室标识标牌等计15570元,警务室办公设备25840元。共计622270元/年。印制宣传册、宣传单、宣传画,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2026年预算安排1056.3万元,其中:82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5万元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5.8万元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智慧殡葬,做到殡葬基础设施条件持续优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殡葬服务市场规范有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全市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设立警务室1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制作殡葬改革动画宣传片1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制作、印发宣传海报≥8000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殡葬改革送戏下乡宣传活动≥10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发宣传册数量≥200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清明节殡仪馆祭扫人数≥277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全年火葬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预计开工时间12月底之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预计完工时间2027年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殡葬改革经费项目申报表.pdf

(十)“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服务;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型、关爱型救助服务;对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进行帮扶服务。及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对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妥善安置滞留的“三无”流浪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社会保障效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2026年预算安排45.8775万元,其中:45.877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保障流浪人员吃饱穿暖;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保障流浪人员不露宿街头;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健康;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实际困难,不再流浪;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良好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流浪乞讨救助人数≥3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全覆盖巡查次数≥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及时到达救助现场并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40分钟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兜底线、救急难”效果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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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儿童福利项目”

1.主要内容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儿童福利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学习、培训、会议、检查等工作经费。未保中心履行相应职责所需办公经费、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工作经费。指导各镇办建立未保站的经费。2026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2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当年学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成效。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孤儿助学人数23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助学金发放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儿童福利领域全年工作任务12月底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保障孤儿接受教育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儿童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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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老龄工作项目”

1.主要内容是:建设基层老年协会,指导协会发挥其职能作用。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促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银龄行动及“敬老月”活动,积极倡导老有所为,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精神,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高龄津贴按照由老年人向户籍地的 社区(村)申报,镇(办)提出审核意见,市民政局审批进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确定为失能登记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在自愿入住福利机构的情况下,享受集中照护服务补贴。2026年预算安排941.3895万元,其中:923.66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725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建设基层老年协会试点和按照上级要求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展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开展老年书画和老年文艺汇演活动。开展“敬老月”活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精神,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每年开展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活动,保障老年证办理正常运行,督促各相关涉老职能部门落实保障老年人权益。按季度按时发放高龄津贴,保障高龄老年人权益。按月按时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按月按时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资金,动态调整。按月按时发放传统救济资金(精减退职人员补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老年书画作品展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文艺汇演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敬老月”活动≥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人数≥12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人数≥28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80-9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人数≥195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人数≥458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人数≥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龄工作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老年福利发放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敬老爱老氛围、惠老政策落实"日益浓厚,全面落实",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人优待政策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高龄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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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主要内容是:兜底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和建设维修需要,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建设一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培养养老护理人才,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转,支持福利院改造提升,购买护理床和护理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2026年预算安排1523.9614万元,其中:889.222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4.738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善广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补齐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支持运营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老年福利应补尽补,维护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个数6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区域性特困集中供养中心个数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2026年适老化改造户数≥45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的数量219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幸福食堂补贴个数≥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农村福利院改造个数3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公办养老机构个数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适老化改造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老年人助餐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拨付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逐步扩大,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健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受益老年人数量≥750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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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慈善总会工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一助学支教开展慈善救助、二救急助困开展慈善救助、三助医关怀开展慈善救助、四安老助孤开展慈善救助、五助力乡村振兴。用于慈善总会业务活动工作经费支出、正常运转日常费用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公益援助,助学、助医、助困、乡村振兴等项目,参与五社联动传播慈善文化。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交流检查次数≥6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下基层督办次数≥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刷宣传册子份数≥500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发放宣传资料完成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慈善工作正常运转保障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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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广水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我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2026年预算安排550万元,其中:5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升殡仪馆改服务能力,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殡仪馆改扩建面积2410.8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仪馆改扩建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预计开工时间12月底之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预计完工时间2027年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殡葬服务供给扩大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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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项目”

1.主要内容是:承担困境儿童临时监护工作。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引进儿童类社会组织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2026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创建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建设试点;承担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开展儿童关爱行动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儿童关爱行动活动次数≥8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未成年人政策宣传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宣传活动、关爱行动完成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救助保护儿童≥300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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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社会组织培育引导项目”

1.主要内容是: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社会组织评估专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2026年预算安排8.8万元,其中:8.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审计社会组织数量≥2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培训合格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培训人员参与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审计工作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培训开展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审计开展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保持稳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工作影响力有所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社会组织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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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乡村振兴项目”

1.主要内容是:按季度拨付驻村补助,确保补助发放到位。2026年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2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助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乡村振兴数量1个村,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乡村振兴工作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村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驻点村村民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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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创建活动项目”

1.主要内容是:安排红色教育革命活动,争取党建活动达标。2026年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2.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党建活动达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创建党员先进支部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安排红色革命教育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学习活动达标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对红色教育的认知度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单位党员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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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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