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决定从6月1日起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3年6月1日至9月底。
方式:现场抽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组成
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执法人员和相关股室派员组成检查组。
三、检查对象
结合日常管理情况,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6%随机抽取14家,其中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4家(名单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他抽查内容(详见附件2)。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还将重点抽查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规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及有关迎检准备,不得弄虚作假,8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待现场抽查时将自查报告提交给抽查人员。
(二)此次抽查结果将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抽查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联系人:杨股长 联系电话:0722-6238701
附件:1.广水市2023年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名单
2.广水市2023年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广水市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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