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随州市民政局系列会议部署,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挑大梁、当标杆、做示范,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水实践贡献民政力量。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记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夯实党员干部政治武装,强化政治担当。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强化党支部建设,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能力。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扛起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分析研判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定期开展专题研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加强清廉民政建设。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
二、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部门协调机制,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颐老工程,做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加强老龄调研工作,研究编制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开展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调查研究,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宣传,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组织开展“银龄行动”,组织银龄志愿者在教育、医疗、农业、文体等方面发挥余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老年友好型社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配合做好随州市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办好“敬老月”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工作。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联体建设,落实好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福利院改造提升,继续推行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积极谋划精神康护福利院建设项目落地。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开展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实行集中照护。完善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提供助医、助洁、助行、助浴、助急、助餐和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落实“四同步”机制,逐步提高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三)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完成7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开展已建成项目“回头看”工作,完善供需对接、日托全托、幸福食堂、康养娱乐等基本功能。持续推动中心城区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确保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城区社区覆盖率达到60%。完成3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科学制定改造方案,编制资金预算,明确工作进度,按期完成任务。
(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乡镇福利院县级直管,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中心福利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富余床位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支持国有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县域失能特困供养机构。推动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对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连锁化运营。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打造智慧养老平台,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资源,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精准对接,打造社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福利院“一院两区”“两院一体”发展模式。
(五)统筹推进养老产业。深入调研谋划,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助力培育发展银发经济,扩大产品供给,培育潜力产业。完善各级养老配套设施,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2025年探索建成1个医养康养基地。
(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继续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确保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1级及以上。落实与评定结果挂钩的补贴政策扶持。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组织开展2025年度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三、兜牢兜准民生保障底线
健全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动态监测、综合帮扶机制,做好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压实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人责任,落实好照料护理协议,确保分散供养对象安全。持续探索创新,推动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上取得新成效。持续开展救助服务提升年活动,加强镇(街道)、村(居)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工作方式培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下基层宣讲活动。大力推广“鄂汇办”APP、“湖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请渠道。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在村(居)层面全面推广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微信小程序,进一步加强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的社会参与体系。积极开展第二批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试点工作。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一)加强儿童保障和服务。加强对镇村指导,深入摸排,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对象精准保障,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适龄困难儿童免费学历教育,助力两类儿童继续学业。推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为困境儿童提供机构保护。支持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转,深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排查认定工作,推动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监护责任履行全覆盖。设立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开展困境儿童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做好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和依法开展查询利用工作。
(二)做好残疾人关爱和服务。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完善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服务平台。推进“精康融合行动”,积极申报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
五、强化社会事务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持续推进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申报项目。开展救助管理业务培训,推动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救助站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开展主动救助、救助寻亲、站内照料等工作,持续强化源头治理和落户安置,发挥救助管理联席会机制作用。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开放日活动。
(二)积极稳妥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稳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乡风文明。制定殡葬服务管理、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政策文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持续推进殡仪馆提档升级,完善遗体闭环管理流程,持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三)优化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规范有序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颁证服务,利用青年群体青睐的结婚登记高峰期举办婚姻登记相关活动,加大绿色婚俗理念的宣传,推进婚俗改革。积极申报婚俗改革试点。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开展2025年度界线联合检查,牵头做好曾都广水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与信阳市浉河区的两域边界的档案资料整理上报及现场踏勘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以点带面,积极探索乡村历史文化与地名元素融合,打造美丽乡村特色地名“名片”。积极参与广水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扩面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按照规范流程,完成日常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二)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实现全覆盖。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等专项行动。赋能社会组织长效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动员社会组织申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持续推动村(社区)公益基金,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三)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人士参与慈善,深化“慈善+企业+社区”合作模式,设立“急难救助绿色通道”,加大慈善救助模式。积极参与实施“幸福家园”“医路同行”和“慈善助老”等慈善服务项目。开展慈善文化主题宣传,持续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和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扩建慈善志愿者队伍。
七、夯实民政基础保障工作
(一)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编制全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积极谋划申报抓好项目,加强项目库调度监管。规范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要求使用。认真做好数据台账报送工作,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档案管理、深化改革、提案建议办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积极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做好下沉社区结对工作。
(二)推进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开展重点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在机关打造民政文化墙,展现并宣传民政文化。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进一步梳理完善民政系统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行,使权力运行得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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