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0401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广水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1-13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1-13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 【字体: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 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广水市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2024年6月30日前在广水市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各社会组织应当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湖北政务网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机关,接受年度检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受理年检。

三、年检方式及流程

年检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社会组织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办理年检。具体填报步骤见“年度检查填报指南”详见附件。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年检报告书2024年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为提高年度检查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市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  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研究  确定年度检查结论。

五、相关要求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及 开展党的活动情况;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年度公益活动及参与乡村振兴情况作为等级评估、年检结论的重要依据);年度交流与合作情况;接受监督及表彰情况;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等,填写《年检报告书2024年度,

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年检相关材料。对虚假填报年度检查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年 检材料内容进行网上审查业务主管单位网上登录入 :https://mzt-shzz.chutianyun.gov.cn:8001/shzz/login.jsp),并作出初审结论。

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年检咨询电话:0722-6238701



广水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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