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广水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9-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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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人社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部署,规范“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全流程管理,提升培训质效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广水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广水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动态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立足广水市产业发展及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主导支柱产业的需求,助力“技能提升+就业率”工作。确保培训资源高效配置、培训质量可控、培训成效显著、培训技能提升、不断提升培训就业率。

二、机构遴选范围

符合项目化培训要求及具备相应培训能力的各类培训载体,具体包括:

1.取得人社部门颁发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培训1年以上; 

2.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三、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申请参与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的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合规。取得人社部门颁发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培训1年以上;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培训机构资质的其他规定。

2.场地设施达标。自有或长期租赁(遴选时距期满1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建筑和消防要求的教学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生活服务类培训机构面积800平方米以上);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实训工位充足,保证1至6人一台(套)。

3.资产与师资合格。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生活服务类60万元以上);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应配备理论课和实操课教师各不少于2名。

4.培训业绩与信誉良好。上年度培训规模达600人以上,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能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近1年内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应符合其要求;

6.具备2026年项目化培训专业的机构。

四、机构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参与遴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

1.《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2.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质量保障措施等,实操课程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70%);

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含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5.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含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  

6.信用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合规开展培训、接受动态监管及违规承担相应责任等);

7.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荣誉资质等)。

五、遴选实施步骤

(一)发布遴选公告

9月7日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机构在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职业能力建设股,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予受理。

项目化培训咨询电话:0722-6268332,联系人:周文国

(三)专家评审

组建由行业专家、院校专家、企业代表、财务专业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若与申报机构存在合作及直系亲属关系的需回避),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培训方案科学性、历史培训评价质效、就业服务能力等内容,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形成评审得分和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按得分排序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

(四)结果公示

拟入选机构名单需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组织核查处理;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实的,确定为正式承训机构并予以公布。

六、机构管理考核

对承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管、优胜劣汰,确保培训质量和成效。广水市人社局将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学员回访等方式,对承训机构的培训过程、师资配备、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导致培训效果不佳、培训对象投诉较多,或存在虚报培训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终止其承训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2026年广水市项目化培训目录计划清单》

2.《2026年广水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3.《2026年广水市项目化培训承诺书》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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