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2-09-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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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经信局:

现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提出的有关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市人社局紧紧围绕我市“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前我市引才优惠政策

1、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全市建立了39家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1家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生活保障基地,对来广水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按本(专)科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3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期限为1-3个月。

2、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全市建立了16家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广水市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每月)。

3、就业生活补贴。为缩小与发达地区的起薪差距,自2015 年7月1日起,大学毕业生直接到我市企业工作的,按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一年一发放,发放最长期限为3年。

4、住房补贴。自 2015年7月1日起,在我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申请落户的,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在我市企业工作满3年并在我市购买住房的,按照博士3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5、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离校1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未来我市关于引才优惠政策的改进和完善。目前已草拟了《广水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对引才育才留才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大对大学本科生来广的优惠政策力度,将本科生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和租房有补贴,建设人才公寓等等,文件待市委市政府审核。

二、为企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情况

市人社局于2021年10月份在应台山广场举办“金秋招聘月暨脱贫人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022年2月在东岳广场举办“春风行动”企业招聘会,有100余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各类就业岗位5400余个,帮助企业招聘人才,留住人才。

市人社局通过劳动力市场中心电子显示屏、劳动力市场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湖北政务服务网平台、返乡创业人员求职网站等方式多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稳定用工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让求职者与招聘企业共享信息,第一时间了解市场供需需求。网络平台的使用,让办事群众少跑腿,足不出户办业务。

2021年共8家企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金额2050万,其中湖北群兴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放款金额200万,湖北广泽放款金额300万,广水军升包装有限公司放款金额300万,湖北世吉无纺布有限公司放款金额300万,广水市新宇科技塑业有限公司放款金额300万,广水市供销农资有限公司放款金额300万,广水市嘉莱福服饰有限公司放款金额150万,广水华丽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放款金额200万。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李汇川        联系电话 0722-6249689        

经办人姓名 王勤      联系电话0722-6232117

邮政编码 4327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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