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
二、受理条件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助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后PDF扫描件、电子表);
2.招用符合条件的新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电子版或纸质版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办理方式
联系单位:广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722-62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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