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3-26704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社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5-30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一次性就业补助
  • 发布时间:2023-05-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 【字体:

一、政策依据

  《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

二、受理条件

1.“首次来鄂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非“42”,2023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的人员。

2.“外省返乡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为“42”,在省外就业、创业、就业、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省内就业的人员。

3.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材料

1.《随州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可在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bszjob.cn/下载);

2. 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 外省返乡就业人员可凭下列资料之一证明: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

办理方式

联系单位:广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722-624533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