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参照执行《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
2.《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