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网络餐饮领域突出问题,严查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发挥案件警示作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餐饮店未按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6年3月12日,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专班,对广水市应办某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该店冰柜内生熟混装;一瓶已开启的“东古”草菇老抽已超过保质期限;不能出示晨午检记录;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发帽及工作服。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案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某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6年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据湖北省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对广水市应办某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后厨冰箱内发现名称:模拟蟹足棒,净含量:2.5kg,储存条件:-18°,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4/11/07,已使用过,剩余550g;名称:香菇贡丸,净含量:2.5kg,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4/11/16,已使用过,剩余1496g,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条的规定,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案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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