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广水市市场监管局紧盯网络餐饮“幽灵外卖”、经营资质、经营场所不卫生、食品安全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集中公布2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水市某食品店涉嫌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不一致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湖北省幽灵外卖问题治理工作指引》,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双桥社区畔山林语某食品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不一致,其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正在调查处理中。
【合规提醒】网络餐饮服务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在入网经营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完整、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名称等信息,做到线上线下信息一致,严禁隐瞒、篡改、伪造公示相关信息。
案例二:广水市某餐饮店涉嫌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 日,我局依据《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某餐饮店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现场 2名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已立案查处,正在调查处理中。
【合规提醒】餐饮服务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按照设施“三配”(配清洗消毒设施,配“防鼠、防虫、防腐”设施,配油烟下水垃圾处理设施)、材质“三化”(地面墙壁瓷砖化,设施设备不锈钢化,工用具等食品级化;)、贮存、用具“三分开”〔生熟分开,原(原材料)半(半成品)分开,荤素分开〕、场所“三洁”(环境洁,设备洁,人员洁)、物品“三定”(工具定位“挂”,容器定位“倒”,食物餐具定位“放”)、加工“三彻底”(清洗“彻底”,烹饪“彻底”,消毒“彻底”),从业人员在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前,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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