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44)
  • 发布时间:2021-11-0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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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三星河生活超市销售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4日抽自广水市三星河生活超市销售的豆芽,抽样编号为NCP21421381606400165,经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食安2021-07-3989),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1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豆芽共购进10公斤,每公斤进价2.16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3.16元,货值金额31.6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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