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三星河生活超市销售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4日抽自广水市三星河生活超市销售的豆芽,抽样编号为NCP21421381606400165,经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食安2021-07-3989),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1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豆芽共购进10公斤,每公斤进价2.16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3.16元,货值金额31.6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