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81)
  • 发布时间:2025-07-1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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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轻工时代店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5日抽自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轻工时代店销售的小米椒,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36360,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06166),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8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5)033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小米椒共购进7公斤,进价为21.7元/公斤,销售价为33.6元/公斤,货值金额235.2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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