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应山贰拾乐即社区生活小超市销售的小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3日抽自广水市应山贰拾乐即社区生活小超市销售的小芒果,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37723,经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07618),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6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5〕040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小芒果共购进22公斤,进价为11.6元/公斤,检测购样3.75公斤,每公斤15.98元,货值金额60元;店内销售18.25公斤,销售价为13.6元/公斤,货值金额248.2元。货值金额共计为308.2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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