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42)
  • 发布时间:2026-09-04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广水市左林右果跑马场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3日抽自广水市左林右果跑马场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抽样单编号为XBJ26421381487242004,经检验,吡挫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6313003),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16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6〕011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小台芒共购进15.5公斤,进价为8元/公斤,销售价为15.6元/公斤,货值金额241.8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41.80元,并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241.80元,上缴国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