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成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纳入局党组会前学习内容,不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具体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安排督办相关具体工作落实。根据市委工作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局专门抽调2名同志到乡镇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张民振任关庙镇中心村第一书记,王清明任关庙镇铁城村第一书记,坚持按照五天四夜的驻村要求落实到位。
二、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1.统筹谋划2025年度普法工作。2025年4月印发《2025年普法工作提示》,内容涵盖了202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安排及重点工作事项,明确了全市各单位法治宣传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安排,指导各镇办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落实本单位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2.突出重要节点进行法治宣传。3月5日“学雷锋 文明实践我行动”启动仪式上组织普法用法志愿服务队开展普法宣传及免费法律咨询活动;3月12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4月15日各镇办司法所进村(居)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5月21日开展老年人防诈骗普法宣传。5月以“民法典宣传月”带动各级普法,开展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采用“主场活动+法律七进+分场活动”的方式,5月29日上午在印台广场开展集中法治赶集活动,下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法律七进”宣传活动,有效指导引领了全市各乡镇、各单位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持续不断地在全市掀起普法热潮。晚上在印台广场举办“民法典宣传月”法治文艺晚会演出活动,将民法典、人民调解等法律元素融入传统书法文化及艺术节目中,培育群众法治意识、润法细无声。2025年上半年共开展法治宣传120余场次,各类法治文艺晚会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现场答疑600余人次。
3.统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注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明白人”素质,印发《关于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全覆盖的通知》,细化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市级已开展了一期“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参训人数40余人。以镇办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明白人”履职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助于其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村(社区)村民自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职能作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的一线作用,完善一站式纠纷调解机制。
1.坚持在“多渠道”保障中夯实调解基础。建立了以市、镇、村三级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辅助的调解组织网络,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85个,其中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14个;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81个;社会团体和其他人民调解组织66个。积极吸纳各类社会专业人士和政法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全市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025人。研究制定了《广水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试行)》,出台了《广水市人民调解中心管理办法》和《广水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试行)》,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更加规范、科学的制度保障。
2.注重强化“多部门”联动集约调解。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实现调解资源集约化供给,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调解服务。加强检察、人社等单位与人民调解中心整体联动,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广水市人民调解中心驻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站式”多元联调处置机制的意见》,开展行业性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中心受理调处事项,适合调解的,分流到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属于部门处置,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处置;调解成功可在中心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可在中心引导行政复议、仲裁和立案诉讼。
3.紧抓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强化调解措施。结合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及时化解矛盾。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合理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及时汇报当地党委、政府,采取“一名领导包案、一个工作专班、一个责任主体单位、一套化解方案、一名调解能手”的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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