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示精神,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功能作用,现结合广水市实际,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依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平台,开设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每年开展知识产权宣讲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发挥公证职能,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
1、发挥公证确认和证明功能,对权利人的创新创造进行及时全面的前置性保护。保全新技术研发过程中涉及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半成品、成品等证据材料;为企业新产品办理保密、竞业禁止等协议公证,防范新技术泄露和纠纷产生。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前的创作过程中提供全程公证服务;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对已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或已经生产、使用的产品、技术,做好在先使用、在先公开证据资料的保全,为企业境外专利申请、转让、许可、涉外诉讼、国际仲裁提供证据支撑。
2、对权利人以协议、遗嘱、赠予等方式使用、传承知识产权提供综合公证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依法交易、分配、使用、继承。介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竞价拍卖等活动,开展现场监督,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行为。办理转让许可、合作、入股等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公证。
3、通过保全证据公证等措施固定证据,为打击专利侵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证据支持。依申请对市场(含电子商务)、展会中侵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品,对生产经营中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帮助权利人固定侵权事实和证据;对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侵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专用权、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和涉案商品,进行现场监督和保全证据,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提供优质法律保障
构建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制。要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以工业基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建立知识产权全业务受理机制,为权利人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要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时效性、精准度。
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法院、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等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深度对接,以此探索建立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四、发挥大调解职能,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有效解决
充分发挥大调解职能,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针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专业能力要求高等特点,市法律服务中心要挑选高水平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人员。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推动落实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
优化多元纠纷调解处理。促进行政裁决与其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衔接协调,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资源,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集中处理平台,“一门式”受理专利、商标等侵权举报投诉,“一站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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