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河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河道管理责任,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的管理》(鄂水利函〔2023〕385号)要求,现将各地报送的2024年全市河道“四类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全面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道管理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人职责告知、履职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责任人有名有实,有能有为,切实保障河道持续安全运行。
联系人:李启明; 电话:0722-6884056
附件:2024年全市山区河道“四类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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