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12号)、《广水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广政发〔2025〕3号)要求,现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陈巷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黄洪军陈巷镇人民政府 镇长
职 责:统筹负责全镇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负责辖区内供水公司、水厂、供水站、供水承包户的管理、委托经营、特许经营、水价、卫生等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和人员、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水质水量等工作;处理辖区内供水投诉、舆情管控等;做好镇级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抗旱保供水时做好送水服务;负责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农村饮水管理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行政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陈巷镇水利部门农村供水监督责任
责任人:汪维林 陈巷镇水利管理负责人
监督供水电话:0722-6680111
职 责:负责镇行政区域内供水公司、水厂、供水站、供水承包户等监督管理;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负责辖区内监督供水电话的公示、投诉处理、舆情管控等;推行辖区内“停水预告制”,并负责在广播、信息、微信等群分片广而告之;做好镇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等的公示,并监督辖区供水公司、水厂、供水站、承包户等对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等进行醒目公示,监督公布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运行维修电话等并公示。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张经理 陈巷镇瑞清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人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水质、水量等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的供水服务,签订供水合同协议,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维修养护、应急抢险等工作;推行“停水预告制”,及时向镇政府、行政村、社区、村组报告、发布分片停水等信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运行维修电话;在醒目位置做好公示水价、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注意服务态度端正、热情耐心。
责任人电话: 150****7869
供水服务电话:150****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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