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政府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2023-03-24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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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障广大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广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涉及个人隐私、内部事务信息等外,公开市卫生健康局以下信息:

1.市卫生健康局领导及分工;

2.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线上公开方式: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广水网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线下公开方式:设置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地址:广水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卫生健康局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广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姓名、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方式、途径;所需政府信息有名称、文号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描述应尽量准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是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广水市永阳大道41号;

邮政编码:432700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7月1日-8月31日)15∶00—18∶00,非夏季下午14:30 -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22—6261637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当场可以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未明事项或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电话:0722—626163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广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广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