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杰(执业证书编号:110421381001195,主执业机构:广水市李店镇卫生院),其因受刑事处罚(广水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鄂1381刑初287号,判决时间2024年12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何华杰的医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注册,注销后其医师执业证书作废,执行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特此公告。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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