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对已批准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校验,广水市卫校附属医院因逾期未校验、注册登记场所无经营活动等情形,现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广水市卫生健康局现将广水市卫校附属医院注销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广水市卫校附属医院 |
医疗机构地址 |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广安路122号 |
医疗机构登记号 | 42110890942138111C220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苏国民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龚维森 |
对广水市卫校附属医院注销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 6265123 6261637
联系地址:广水市卫生健康局政法审批股(广水市永阳大道41号)
邮编:432700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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