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11-0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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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等11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应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和实际调查研究,应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应办辖区常住人口约18万人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但目前医疗环境和医疗条件比较落后,一是医院门诊和住院综合楼相关基础设施老旧,不配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呈现滞后状况,现有用房无法满足各种规范化门诊创建的需求,三是不能满足新冠疫情防控的需要。

应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建工作已经上报应办党工委,得到应办的大力支持,应办作为属地管理单位,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办事处已明确了工作专班,专班由分管卫生健康的党工委副书记魏发超书记牵头,社区参与,将按照市政建设统一规划设计,全力做好该项工作,卫健局将督办当地政府和项目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处于意向选址、用地申请、资金筹措阶段。

【此页无正文】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1916


主管领导姓名 李光洲  联系电话 13177195739

经 办 人 姓 名 吴小绍 联系电话 13972987114

邮 政 编 码 4327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2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王琴

建议编号

41

通讯地址及电话

广水市应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72875911

建议标题

关于应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的建议

承办单位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建议办理的意见:






代表签名:

填表日期2021916



注:请承办单位答复代表时附上此表(一式2份);

请代表填写此表后分别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邮编: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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