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二阶段督查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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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二阶段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随州市多级关于“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58月底两个阶段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按督查要求做好准备。


广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821日     



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二阶段督查方案


结合近期全国、全省及随州市工作重点及前期各级督查通报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等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8下旬起20239上旬(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1. 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1.各地各部门“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58月底两个阶段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开会部署、听取专项行动进展汇报等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重点企业帮扶情况,开展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行业领域或属地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建立情况、对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及培训核查情况);2.暗查暗访各企业“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前期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部署推进、参与情况,“十个一次”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专项行动宣传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自查上报情况、台账建立情况)3.随州市安全生产巡查组3月巡查反馈问题(见附件1)整改情况。后期将督查情况一并通报。

、督查人员及分组、分工

第一组 组 长:刘光涛

成 员:喻明洲、夏铭璁、罗程

分 工:广水街道办事处、李店镇、太平镇、武胜关镇、杨寨镇、十里街道办事处,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卫健局、供电公司。

第二组 组 长:罗永安

成 员:高亮杰、沈琦、闵红琳

分 工:蔡河镇、郝店镇、吴店镇、关庙镇、余店镇、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消防救援大队发展改革局、文化旅游局、林业局

第三组 组 长:余斌

        成 员:魏艳、吴晓华、蔡浩磊

    分 工:城郊街道办事处、应山街道办事处、骆店镇、陈巷镇、长岭镇、马坪镇,生态环境分局科技经济与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

、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开展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督查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各地各单位各行业一线,开展巡查督查,认真查找问题,对查找问题列出清单,每地至少检查家企业,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督促进行整改,督查结束后的一周内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本次督查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联系人:蔡浩磊 邮箱:635318971@qq.com


附件1:随州市巡查广水市问题隐患清单(政府及部门层面)















附件1

随州市巡查广水市问题隐患清单(政府及部门层面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

备注

1

政府及部门

  1. 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差距。主流媒体未定期曝光本地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违法违规行为。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够;

  2. 森林防火安全形势严峻,各相关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清晰,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防”“救”责任链条,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还存在经费保障不足、巡林员待遇得不到保障、扑火队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3. 部门监管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发现行业主管部门中除应急、消防、市场经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外,其他部门还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部分专委会牵头协调作用有待加强,未落实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4. 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合力有待增强。抽查发现教育局、科经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还不够积极主动,存在台账底数不清、督促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广水本级及镇办未编制消防规划,部分市政消火栓未及时维修;

  5. 行业部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两个清单”有差距。抽查企业发现普遍存在管理人员、职工对岗位安全职责不清楚,大部分企业未组织全员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考核。情况抽查发现市农业农村局未见“两个清单”宣传落实材料,市住建局误以为“两个清单”是政府部门落实的责任;

  6. 乡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存在不足。抽查十里街道发现未对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进行评估。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其余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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