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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医疗保障局执行医疗救助情况汇总
  • 发布时间:2021-09-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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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严格执行医疗救助相关规定。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基数: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住院医疗费用(不含住院起付标准)都纳入医疗救助费用基数。住院医疗救助比例: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政策范围内自付住院费用全额救助。其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70%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

  2021年1月—8月,广水市医疗保障局在住院医疗救助方面,共计救助低保、五保、孤儿、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16211人次,救助金额1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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