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2021-09-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广水市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水市医疗保障局及所属的服务中心、基金核查中心、信息中心做好广水市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基金拨付及药品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瞿海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华军  党组成员

成员由局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管股、基金核查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金核查中心,主任由刘高朝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

1)规范药店正常营业时间,按市指挥部要求,确保规定时间内营业。

2)保证日常药品供应,特别是慢性病患者药品供应。及时与我市药品销售企业联系紧俏防护物资的供、备货情况。

3)督促药店多渠道筹集口罩、酒精、84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医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协助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完善多点触发机制(即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向市或所属镇办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4)加强同指挥部、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办联系,建立药品日消耗统计台账,建立市内医药公司联系机制。

5)及时掌握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费用情况,建立救治资金及时预拨工作机制,在不影响救治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的前提下,提前研究基金支出渠道,并提交局研究及市领导研究。

2、待遇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局待遇保障股、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服务中心,主任由李华义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

1)及时准确地把握我市疫情医疗费用情况,提出对策和措施,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救治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加强与市卫健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保基金保障机制。

3)负责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4)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商,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支付。

三、应急措施

(一)制定保障措施

1.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执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异地进行治疗的本市参保人,可免除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3.对于我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及时结算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4.我市所有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根据疫情的实际情况向医疗机构预拨救治基金,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疫情救治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二)建立值班制度

自疫情启动应急响应之日起,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直至疫情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市外出。

挥:李    

:瞿海波

社区支援:李本金  

下沉社区:闵文盛  

待遇统筹:夏    

驻村统筹:陈    

镇办支援:高华军  

后勤保障联系人:李    

基金拨付联系人:魏建琴  

医疗待遇联系人:刘章霞  

经办服务联系人:李华义  

药品供应联系人:刘高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