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重大不稳定因素造成的社会影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市医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及其它办公场所。
二、责任机构及其责任人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医保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组员,局办公室为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当相关人员外出时,应当事先指定临时责任人,代其履行相应职责。
(二)当不稳定因素出现时,当场接触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妥善维护现场情况,办公室负责报告领导小组成员。
(三)应急处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到事件现场进行统一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现场状况,摸清情况与原由、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对服务对象的解释工作,做好组织设备设施的抢修工作,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并向有关上级部门及时报告。
三、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1、判明情况。应急处理小组首先应立即判断系统故障范围与故障原因,区分是区域性还是本单位范围内系统故障。
2、及时报告。如属于区域性的系统故障,应当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信息管理中心、硬(软)件供应商、网络供应商(电信、网通等)口头报告故障情况。如属于本单位范围内的系统故障,应当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3、维护秩序。本单位的有关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到服务大厅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维护服务大厅的秩序,并根据情况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力量。
4、抓紧修复。如属本单位范围内的系统故障,应快速查找系统故障的原因,并及时修复,争取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属区域性故障,应积极配合上级信息管理中心共同排除故障,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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