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3-04-04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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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杨前宗(曾用名:杨前东)不慎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航空南路的不动产权证【证号:38201549号, 建筑面积:42.36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前宗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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