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09-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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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刘章友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双桥村刘家湾63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3251号,建筑面积:190.95平方米,土地面积:150.38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章友 

2024年0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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