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10-0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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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因保管不善,将42824967962、42824751766、42824769001、42824731200、42824975783、42824776828、42824794818、42824914656、428249957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4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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