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6-05-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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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十里国土资源所因机构改革合并至十里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因当时搬迁时不慎遗失杨家岗村周亚龙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周亚龙不动产权证书(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12327号)作废,予以遗失公告,并将为杨家岗村周亚龙补办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电话:0722-6371171

特此公告。



十里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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