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临时用地批准书
[2025]第1号
广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 S211广水市李店至太平段改扩建工程拌合站堆料场、取土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单位临时占用广水李店镇飞跃村土地 0.9871公顷。其中:农用地 0.9834 公顷(耕地0.3341公顷)。使用期限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
按照《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鄂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按规定恢复耕种,需延期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期满不归还又不办理延期使用土地手续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录入、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等相关工作。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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