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月15日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8-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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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广自然资规执立[2025]8号

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彭**于2012年在广水市陈巷镇陈巷社区建设****楼,经现场勘测核实,房屋建筑面积2419.99㎡,建设过程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向我局申请办理方*等16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对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面积2419.99㎡,按工程造价的6%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994370.02×6%=59662.20元(保留2位)(大写:伍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贰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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