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过期矿业权清理和公告注销制度,经核实,我市下列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七条和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请相关采矿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告注销。
附件: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一览表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的公告.docx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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