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度特困供养人员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8-28
  • 信息来源:蔡河镇柏树巷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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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024年广水市农村分散、集中特困人员月生活补助标准为666元,月护理标准为358元;城市居住、临时外出、补办备案分散、集中特困人员月生活补助标准为727元,护理标准为391元。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柏树巷村纳入特困人员 16 人,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举报。

姓名

供养方式

性别

生活补助

护理标准

夏*付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严*明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万*清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李*德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李*新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严*才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吴*金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郝*兴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韩*友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严*五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严*四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余*清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余*亮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严*华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杨*成

农村分散供养

666.0

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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